关于下达全省农广校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通知
2005-03-03 来源:

 

川农广发[2004]12

各市、州中心分校:

按照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播教[2004]4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通知》要求,中央校下达我省农广校13万人的培训任务。根据我省各地农业人口数,并结合各地“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现将各市、州中心分校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见附件)下达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及早行动,狠抓落实,切实完成任务。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是当前农广校体系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农广校要加强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及早把下达任务分解到各县分校,落实到具体的每个培训工种。

二、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农广校承担的培训任务纳入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及“阳光工程”的培训任务。

三、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对家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宾馆服务员、保安员、物业管理员、电动缝纫工、电子操作工、计算机操作人员八个岗位的示范性培训,中央校可提供文字教材和VCD光盘(见川农广函[2004]9号文件《关于征订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八个岗位教材的通知》)。

四、要加强对结业学员的考试、考核。合格学员统一颁发《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实行13位编码制。14位为培训年度编码,56位为省校编码(四川省校为23),79位为培训实施单位编码(由省校从001起顺序编排,分配给市、州、县校),1013位为培训年度学员编码(由培训实施单位从0001顺序编排)。办理证书费用为3/本。根据市、州校证书办理情况,省校将予适当奖励。

五、中央校和省校将对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切实加强督导。年底,中央校还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评比和表彰。

请各地将下达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培训证书》征订数于6月底前报省校教务科。

附:各市、州校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各市、州校2004年农村
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农业人口 培 训 任 务 (人)
(万人) 总培训数 其中:八个岗位培训数的人数
成都 665.1 12620 1950
自贡 241.8 4590 1030
攀枝花 48.5 920 110
泸州 392.1 8870 2220
德阳 305.1 5790 1160
绵阳 415 7870 1410
广元 247.1 4690 940
遂宁 307.7 5340 1010
内江 346.6 6580 1260
乐山 265 5230 1100
南充 587.9 11160 2280
眉山 296.7 5630 1150
宜宾 427 8100 1430
广安 387 7340 1340
巴中 300.3 5900 1180
达州 527.5 12000 2380
资阳 430.8 8990 2080
雅安 122.4 2320 270
凉山 357.1 4780 550
阿坝 67.7 1280 150
合计 6738.4 130000 25000
说明:1、农业人口是以2003年四川农业效率手册统计数为依据。
  2、各市、州培训总任务数含中专与短期农民工培训。

                            

 

 

 00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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